答:凡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报考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不再进行现场确认。报考具体事宜参照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