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总分为600分,合格分数线分为全国线和照顾地区线两种。
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将于11月21日公布。
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分为四档,其中:
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80分;
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自治州、自治县合格分数线为305分;
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县(市、区)合格分数线为310分;
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2006年司法考试合格线参考
司法考试总分为600分,合格分数线分为全国线和照顾地区线两种。
年份 |
考试时间 |
成绩查询时间 |
间隔天数 |
合格分数线 |
放宽地区分数线 |
2006 |
9月16日、17日 |
11月22日 |
66 |
360 |
325 |
2007年司法考试合格线参考
年份 |
考试时间 |
成绩查询时间 |
间隔天数 |
合格分数线 |
放宽地区分数线 |
2007 |
9月15日、16日 |
11月22日 |
67 |
360 |
320 |
2008年司法考试合格线参考
年份 |
考试时间 |
成绩查询时间 |
间隔天数 |
合格分数线 |
放宽地区分数线 |
2008 |
9月20日、21日 |
11月21日 |
61 |
360 |
315 |
2009年司法考试合格线参考
年份 |
考试时间 |
成绩查询时间 |
间隔天数 |
合格分数线 |
放宽地区分数线 |
2009 |
9月19日、20日 |
11月21日 |
62 |
360 |
315 |
2010年司法考试合格线参考
年份 |
考试时间 |
成绩查询时间 |
间隔天数 |
合格分数线 |
放宽地区分数线 |
2010 |
9月11日、12日 |
11月20日 |
69 |
360 |
315 |
2011年司法考试合格线参考
司法考试总分为600分,合格分数线分为全国线和照顾地区线两种。
年份 |
考试时间 |
成绩查询时间 |
间隔天数 |
合格分数线 |
放宽地区分数线 |
2011 |
9月17日、18日 |
11月18日 |
61 |
360 |
西藏:280 |
内蒙、广西、新疆、宁夏四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五省的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305 |
四川、云南、贵州、甘肃、青海五省所辖的县(县级市、区)310 |
除以上十省(自治区)外,全国其他放宽地区:315 |
2012年司法考试合格线参考
司法考试总分为600分,合格分数线分为全国线和照顾地区线两种。
年份 |
考试时间 |
成绩查询时间 |
间隔天数 |
合格分数线 |
放宽地区分数线 |
2012 |
9月22日、23日 |
11月22日 |
60 |
360 |
西藏自治区:280分; |
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自治州、自治县:305分; |
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县(市、区):310分; |
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其他放宽地方:315分。 |
2013年司法考试合格线参考
司法考试总分为600分,合格分数线分为全国线和照顾地区线两种。
年份 |
考试时间 |
成绩查询时间 |
间隔天数 |
合格分数线 |
放宽地区分数线 |
2013 |
9月14日、15日 |
11月22日 |
67 |
360 |
西藏自治区:280分; |
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自治州、自治县:305分; |
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县(市、区):310分; |
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其他放宽地方:315分。 |
2014年司法考试合格标准 全国合格线360分
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
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
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分为四档,其中: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80分;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自治州、自治县合格分数线为305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县(市、区)合格分数线为310分;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