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3200~4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生、年。
2、住宿费标准:根据不同住宿条件,住宿费为800~1200元/生、年。
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和我校下发的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本年度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二十五条学校专业介绍等详细信息见招生简章及答考生问。
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适用于2010年度我校高考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已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凡以前我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