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实行高考新方案的个别省市录取规则:
(1)江苏省按照《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我校普通类要求选测科目为:理工类选测物理,文史类选测历史;另一选测科目不做要求。对符合江苏省规定的基本报考条件的考生(选测2B、必测4C、技术合格)按照考生的投档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对符合江苏省报考基本条件(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的考生按照我校艺术类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2)北京地区高职录取执行高会统招政策,各专业要求的会考科目及等级执行北京市相关规定。在会考科目及等级达到要求的条件下,按照高考科目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录取。
四、录取与入学
1.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录取方式。录取通知书均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达考生,同时通过学校网页及各省市招生办予以公布。
2.我校各招生专业学费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有关部门学费标准相关规定执行。本科:外语类5000元/学年,文史类4200元/学年,理工类4600元/学年,艺术类10000元/学年;高职:文史类、理工类6000元/学年,艺术类12000元/学年。
3.学生入学后全部要求住校,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根据北京市有关物价标准,按照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为750元/学年—1500元/学年。
4.对于不报到的考生,学院将于开学两周后,将其档案退回生源地高招办。
五、其它
我校全面落实“奖、贷、助、补、免”五位一体的资助政策。奖学金按学年评定,学校等级奖学金金额为500元至3000元/人次,企业奖助学金金额1000元至10000元/人次,另外还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北京市国家助学金等奖助学金,共有1/3的学生可以获得以上奖助学金。学校还为特困生设有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并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