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录取办法:
◆高水平运动员: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达到我校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达到各省2009年本科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运动训练:文化成绩、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均须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分专项,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艺术类
辽宁省艺术类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表演(京剧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和音乐表演(戏曲器乐演奏)专业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并成绩合格;报考我校表演(空中乘务)本科专业,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并成绩合格,当合格生源不足时,我校承认沈阳大学在辽宁省组织的广播电视编导(空乘服务方向)专业校考合格成绩;报考我校其他各专业均须参加辽宁省招考办统一组织的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我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
辽宁省艺术类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科各专业,须参加辽宁省招考办统一组织的艺术类相关专业通考并成绩合格。
外省艺术类考生报考我校各专业,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并成绩合格,如所报考专业属本省统考专业范围内的,须参加本省本科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本科专业最低控制线以上)。
a、艺术类考生的调档及专业分配办法
⑴提档比例按各省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⑵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接收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⑶被提档的艺术类考生,专业安排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专业志愿顺序和相关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b、各专业及专业方向具体录取要求:
艺术类本科专业
⑴音乐学(音乐教育)、美术学(美术教育)、美术学(艺术品欣赏与拍卖):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外语成绩60分以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⑵音乐表演(民声、美声、钢琴、流行音乐演唱)、绘画、服装设计与工程: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⑶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西洋管弦乐、戏曲器乐演奏、中国乐器演奏):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分乐器种类,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⑷表演(京剧表演):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分行当,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⑸表演(中国舞表演、芭蕾舞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舞蹈学: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分男女,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⑹表演(戏剧与影视表演):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分男女,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0.8+文化考试成绩×0.2)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⑺播音与主持艺术:文化考试成绩在300分以上;外语成绩60分以上;分男女,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0.8+文化考试成绩×0.2)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⑻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外语成绩60分以上;分男女,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0.7+文化考试成绩×0.3)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⑼表演(空中乘务):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英语成绩70分以上;分男女,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⑽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0.8+文化考试成绩×0.2)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辽宁省分男女录取)
⑾艺术设计(影视数字技术):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0.8+文化考试成绩×0.2)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⑿艺术设计:文化考试成绩在300分以上,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艺术类专科专业
⑴音乐教育、电脑艺术设计(电脑美术)、装饰艺术设计(室内装饰)、服装设计:文化考试成绩在辽宁省划定的艺术类专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7、联系电话、网址:联系电话:024-86574436,86592982,86592067(传真);网址:http://www.synu.edu.cn
沈阳师范大学
二〇〇九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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