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其他
第十九条 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12000-15000元/生、年;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为1000—12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或学校下发的2009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本年度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二十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外国语学院滨海外事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及我院有关规定的毕业生,授予天津外国语学院滨海外事学院学院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 学院专业介绍等详细信息见本年招生简章。
第二十二条 学院网址:http://bhws.tjfsu.edu.cn
招生办公室E-mail:zhaoshengzx@sina.com
咨询电话:022-63252225 022-63250161 022-23247377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董事会讨论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颁布实施。
第二十四条 学院以往有关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
第二十六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考生所获取的咨询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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