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方向)专业录取。
1、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合格。
2、文化课按照山西省第二批本科文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90%划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汉语言文学(节目主持方向)专业录取。
1、须参加省考试中心组织的播音与主持专业联考,且专业成绩达到一定要求。
2、文化课按照山西省第二批本科文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划定,按文化成绩×80%+专业成绩×20%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七)艺术类专业录取:
1、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①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②对英语单科成绩作一定要求。
③有联考省的考生,在参加本省专业统测并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我校单测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④无联考省的考生按照我校单测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⑤山西省考生按照本省统测专业成绩,分小科类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艺术教育【原音乐学(艺术通才方向)】专业
①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同批次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②有联考省的考生、在参加本省专业统测并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我校单测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③无联考省的考生按照我校单测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④山西考生按照本省音乐专业测试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⑤本专业集音乐、美术、舞蹈、书法于一体,执行新的教学计划,不设主科(即一对一小课)。
3、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专业:
①山西省考生,专业课执行本省同批次美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②山西省以外考生须本省专业统测合格,同时参加我院美术类专业校考并合格,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满分300分)×80%+高考文化成绩×20% 。
4、美术学(书法方向)专业
①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
②对英语单科作一定要求。
③在我校专业单测合格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有联考省的考生需专业联考成绩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