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第十一条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业大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达到沈阳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工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收、退费等说明
第十二条 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收费标准如下(以物价部门最后审批为准):
1、以下专业收费标准为4800元/年:
英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不包括辽宁省二批本科录取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电子科学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工业设计、建筑学;
2、以下专业收费标准为4200元/年:
经济学、金融学、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不包括辽宁省二批本科录取的应用化学专业)、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环境工程、工业工程、工程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车辆工程、物流工程;
3、以下专业收费标准为4000元/年:
广告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电子商务、物流管理、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4、以下专业收费标准为3800元/年:
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辽宁省二批本科录取)
5、以下专业收费标准为5000元/年:
应用化工技术、高分子材料应用技术、数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
6、以下专业收费标准为4500元/年:
石油化工生产技术、化工设备维修技术、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工业分析与检验
5、其他:
①辽宁省二批本科录取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两个专业的收费标准为:前两年4800元/年,后两年14000元/年;
②艺术设计专业收费标准为10000元/年。
第十三条 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 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第十四条 学校资助困难学生的措施:
1、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辽宁省政府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其中学校奖学金分为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两种:
①综合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分为五个等级:五·四奖学金、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
②单项奖学金:奖励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的学生,设立下列奖项:突出贡献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竞赛优胜奖学金。
2、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辽宁省政府助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