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学校自然情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沈阳工业大学。
第二条 办学地点及校址:
1、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2、沈阳工业大学兴顺校区:沈阳市铁西区南十三路1号;
3、沈阳工业大学宏伟校区:辽阳市宏伟区光华街30号;
4、各专业的办学地点:
①辽宁省二批本科录取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软件工程专业以及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合作办学)所有专业的办学地点在我校兴顺校区;
②辽宁省二批本科录取的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应用化学专业以及高职专科所有专业的办学地点在我校宏伟校区;
③除本条第①②条所列专业以外专业的办学地点:
A下列专业的办学地点在我校中央校区:法学、广告学、艺术设计、英语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电子商务、物流管理;
B除本条第①、②条以及第③条A项所列专业外的其他专业第一年办学地点在我校兴顺校区,第二、三、四年(建筑学专业第二、三、四、五年)办学地点在我校中央校区。
第三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第五条 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四年(建筑学专业学制为五年)学习年限为3-7年;高职专科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3-5年。
第六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38.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36.5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194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531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8387万元,图书163万册。
第二章 计划特别说明
第八条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经济学、英语、艺术设计、国际经济与贸易、工业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不包括辽宁省二批本科录取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生物医学工程、电子商务8个专业的外语语种限定为英语;
辽宁省二批本科录取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两个专业外语语种限定为英语、日语;
提前批次录取的国防定向生外语语种限定为英语(其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语种限定为英语、俄语);
高职专科应用化工技术、石油化工生产技术、化工设备维修技术、高分子材料应用技术、数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工业分析与检验、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外语语种限定为英语。
除上述专业外的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九条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
提前批次录取的国防定向生除通信工程专业招收2名女生外,其余专业只招男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