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学习期满, 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化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化工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化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 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英语、金属材料工程、软件工程专业4800元/生·学年;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4700元/生·学年;
通信工程专业4500元/生·学年;
测控技术与仪器、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生物工程、制药工程、安全工程、应用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理论与应用力学、工程管理、化学、社会工作、社会体育、市场营销、食品科学与工程、复合材料工程、环境科学、化工与制药专业4200元/生·学年;
会计学、金融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4000元/生·学年;
材料化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油气储运工程、公共事业管理、材料物理专业3900元/生·学年;
艺术类:工业设计、艺术设计专业10000元/生·学年。
2. 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 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助学金
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学校单项奖学金、社会奖学金。
助学措施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困生奖助学金。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 调档比例:调档比例110%.
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 院校志愿录取办法: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及其它志愿的考生。
4.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及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在录取时设1-2、2-3专业级差为5分,其它专业志愿不设级差。
6. 联系电话、网址
咨询电话:024—89388469、89388462
七、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办法
1、招生计划
招生项目:男子排球
招生名额:计划招生30人,占国家统招计划
2、招生办法
凡有意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
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我校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择优认定部分品学兼优、体育特长突出的考生。
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并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相关文件执行。
3、报名办法
凡欲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专项加试的考生,可向我校招生办公室索取招生简章和申请报名登记表,也可登录沈阳化工学院学生处信息网www.syict.edu.cn下载沈阳化工学院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认真填写后,由考生所在单位(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邮寄到沈阳化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4、测试办法
测试报到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生证。交2 张1 寸近期免冠照片。另须携带近两年参加比赛的成绩证明和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以便核对。
测试地点:沈阳化工学院体育馆。
测试项目:排球:摸高(15%)、立定三级跳(15%)、三、六米移动(15%)、比赛(技、战术)(55%)
八、艺术类招生办法
1、 辽宁省生源:参加辽宁省招考办统一组织的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
2、 非辽宁省艺生源: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
录取办法: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辽宁、黑龙江、河北外语成绩50分以上,其他省份不限英语小分,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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