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交通大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交通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专升本字样,达到大连交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交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交通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交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交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必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收费标准详见我校在各省(区、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及有关说明。2009年我校本科、高职(专科)学费以及公寓费严格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
3、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和贷学金的办法:
(1)、申请奖学金办法:
学校依照国家政策指导学生申请国家及辽宁省奖、助学金。
根据《大连交通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实行,其中年度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具体内容:一等奖学金20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三等奖学金600元;设立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
(2)、申请助学金和贷学金的办法:
根据《大连交通大学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实施办法》、《大连交通大学助学金管理办法》实行,新生可向所在学院申请,由学校统一审核,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助学金和贷学金。以上奖学金获奖面达30%以上;
(3)特困生: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主要采取以下办法: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专项奖学金;社会团体或个人的资助。
六、录取原则:
1、成立“大连交通大学2009年招生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2009年的招生工作。按照“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优化服务,深化改革,办人民满意高考的要求,认真贯彻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有关的文件精神,认真执行招生工作各项规定,认真做好2009年招生各项工作;
2、调档比例:100%—120%;
3、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4、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5、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6、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是:在录取时设专业级差为第一专业与第二专业设级差为3分、第二专业与第三专业设级差为3分;
第三专业与第四专业设级差为3分,其它专业志愿不设级差;
7、五年制本科各专业在录取时原则上只招收有五年制专业志愿的考生;
8、对考生有身体要求的专业: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列车车务管理方向)(高职)、酒店管理(高职)专业。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列车车务管理方向)(高职)专业学生应适应在铁路客运部门从事旅客列车服务与列车长工作,酒店管理(高职)专业学生应适应在酒店从事管理、服务工作。要求以上两个专业考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气质好,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男:身高1.74米以上;女:身高1.62米以上;学生入校后需面试。其他专业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9、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10、对考生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英语+软件工程专业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90分;数学与应用数学+软件工程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软件工程专业考生数学成绩不低于100分;
11、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我校在录取时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
1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辽宁省、山东省、河北省、河南省考生除外),并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加试合格证。辽宁省、山东省、河北省、河南省专业考试地区考生必须获得考生本省艺术类统考合格证。录取办法为: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政治思想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学校自定文化课录取分数线,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乘以40%再加上专业考试成绩乘以60%,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外语成绩应在60分以上。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794号
办公部门:大连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6028
咨询电话:(0411)84106239
办公电话:(0411)84109197
传 真:(0411)84630741
学校网址:http://www.djtu.edu.cn
电子信箱:zsb@djt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