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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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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名称: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
二、学校代码:13535
三、学校地址:山西省晋中市经济开发区榆太路100号 邮政编码 030600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六、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七、分省区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
八、外语语种要求:所有专业语种全部为英语。
九、男女比例要求: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十、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参照本校相关专业报考要求执行。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发现高考体检弄虚作假的做退学处理。
十一、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招生办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录取原则择优选拔。
2、投档比例: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3、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达到或超过我院招生人数时,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审录,根据考生专业报考情况确定专业录取顺序,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根据所报志愿参考相关科目择优录取。
4、根据生源地的招生政策,如分数线上生源不足,经当地招生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可低于当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10—20分投档,同时,对参考志愿和服从调配志愿生源由学校按照一定志愿级差和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审录,并根据各专业录取余额情况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安排专业。
5、高考加分:高考加分原则上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高考招生管理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6、根据我院专业特点,录取理、工、农科新生要侧重对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单科成绩的考查。
7、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分数按照有关省区艺术类专业划线标准执行,在文化课达线的前提下,对外语考试成绩有一定要求,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
8、报考我院英语专业,凡当地招生管理部门规定须加试口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口语成绩好的考生。
9、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我校必须能够熟练运用汉语开展文化课程的学习与考试。
十二、录取结果按教育部统一要求与各省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我校在山西农业大学校园网公布或电话直接通知。
十三、经录取的学生未经请假不按期报到,超过两周者以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十四、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五、学院设有奖学金。
十六、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学生修完专业培养方案达到专业学分要求将发给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国家认可的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十七、咨询电话:0354—6288909 3214168
网 址: http://www.sxau.edu.cn E-mail:zb@sx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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