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学校不予录取。
(2)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中列出的色弱、色盲;不能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学校不予录取。
(3)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中列出的考生视力镜片度数大于等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等于400度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学校不予录取。
(4)中医学(运动医学方向)专业限招身高1.70米及以上的男生和身高1.58米及以上的女生,护理学(本科)限招身高1.65米及以上的男生和身高1.55米及以上的女生,面部无生理缺陷及明显缺陷;护理(中外合作)专业、护理(梅陇校区高职)专业限招身高1.55米及以上的女生,面部无生理缺陷及明显缺陷;医疗美容技术(中医美容方向)专业限招身高1.60米及以上的女生(上海生源考生需参加面试并合格,面试方案另行公布)。
(5)医学营养各专业方向不招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考生。
(6)护理各专业方向招收学生的体重在标准体重±30%的范围内(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7)我校为医学院校,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异常者,必须在2周内去专业医疗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取消入学资格。拒绝做鉴定者,直接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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