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招生优惠政策:
(一)上海考生符合志愿填报相关条件的优惠:
1、以本科第一批正常录取阶段平行志愿报考我校,进入我校本科第一批投档名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即予以录取。
2、本科第一批、第二批正常录取阶段均以平行志愿报考我校,第二批本科录取时进入我校投档名单并达到我校录取线后,在进行专业投档时加20分。
(二)上海考生符合各类荣誉及竞赛奖项相关条件,并以本科正常录取阶段平行志愿报考我校,进入我校投档名单后,我校在相应批次录取时予以加分:
1、凡在高中阶段,获得市级荣誉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给予加10分;
2、凡在高中阶段获得区级荣誉以及在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教委确认的学科竞赛奖项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给予加7分;
3、上海市示范性、实验性中学及上海理工大学附属中学的学生,凡在高三阶段获得校级荣誉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给予加5分;
4、以上各项加分按最高值计,不累计。
推荐表可由考生在我校招生网上下载,经考生所在学校盖章确认,并于2008年6月1日前寄回我校。经我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生效的加分考生名单,我校将于2008年6月15日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
(三)学校设优秀考生入学奖学金,下列新生入学后可获奖学金:
1、上海考生本科第一批正常录取阶段平行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原始分)高于一本资格线50分以上者,入学后可获得20000元奖学金(分4学年发放)。
2、考生第一批第一志愿(或正常录取阶段平行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原始分)排名进入我校在该省(市)录取新生的前2%,入学后可获得5000元奖学金(分4学年发放)。
3、保送生入学后可获得10000元奖学金(分4学年发放、外国语学校学生不在此列)。
4、以上奖学金按最高额发放,不累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http://zhaoban.us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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