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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不断服务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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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以产学研一体化为契机,在做好高校知识转换化为社会资源、服务社会的同时,不断强化产学研基地在人才培养机制创新方面的功效,全方面、多层次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一、创建产学研基地合作导师制,全方面提升研究生技能。
学校积极创建产学研基地合作导师制,已聘请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等实务部门的27名相关领域专家为产学研基地研究生合作导师,且完成了师生互选。一是确定具体的研究领域和科研课题。为满足学生发展的实际需要,学校在产学研合作基地开展的研究领域充分考虑了学科特点,制定了符合社会发展需求和利于学生成才的科研课题,使学生真正能够得到锻炼和提高。二是明确双方导师的职责。在合作导师制度中,明确双方导师的职责,杜绝推诿现象。确定在课程学习阶段以校内导师为主,课程学习按统一的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课程阶段结束后进入培养基地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以基地导师指导为主,基地导师为研究生从事科研提供必要的条件,进行业务指导,学校导师定期赴基地指导学生。
通过产学研基地合作导师制,不仅使学生参与到具体的实务中,进一步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提高了研究生的实践能力、研究能力,同时也为实务部门发现人才、培养人才以及未来留住人才提供了平台,实现了双赢。
二、推行“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人才。
与北京市司法系统、北京市政府部门、北京市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监狱系统、公证部门和法律媒体(如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等)等20多个单位签订了产学研联合培养协议并建立基地,推行“订单式”人才培养。一是明确双方的培养任务。即学校负责培养学生的专业基础和研究方法,基地为学生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配备指导教师(合作导师),双方共同确定研究课题,共同指导学生开展课题研究。从而明确分工,提高培养质量。二是明确学生的科研任务。即学生在双导师的指导下,结合课题,分配具体任务,就相关问题进行资料、数据的整理、分析,提交阶段性的研究报告,撰写专题科研论文,并以研究课题为内容撰写学位论文,同时参与专著的撰写等。通过一系列的工作,提高了学生的科研能力,培养了学生的研究能力。三是开设专门课程、接收实习生。各实践基地通过专门开设“司法中的理论与实践—审判实务”、“检察实务”与“律师实务”课程,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司法实践教学经验,同时接纳学生参加实习工作。北京市律师协会更是从全市1000多家律师事务所中择优选出65家律师事务所作为共建实习基地,经过双向选择学生找到了理想的实习律所。
通过“订单式”培养,使学生在完成专业课学习的同时,接受了社会的锤炼,提高了实际工作技能,为学生为今后开展法律相关工作、进入相关单位增加了筹码。
三、发挥产学研资源优势,服务社会,回馈教学。
学校所属的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在2008年正式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成为全国首家通过实验室认可的高校所属司法鉴定机构(三大类)。2008年接受委托进行的各类司法鉴定2966件中受理的为2340件,受理率达78.9%,为首都和全国提供了高质量的司法鉴定服务。此外,该所近10年发表专业论文400余篇,主、参编专业著作近40余部,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80多次,承担多项国家和省部级科研课题,在许多领域的研究成果已广泛应用于鉴定实践。通过工作,拓宽了教师的视野,为改变教学方式、提高学生能力奠定了基层,真正实现了产学研一体化经营。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信息中心依托网络信息化优势,通过开设“中国法律信息平台” 建设,将学校法律资源转化为社会资源,服务社会,并加大法学学科间的国内、国际交流,为教师、学生提供了一手的学习资料,拓宽了教师、学生各方面的视野,提高了实践能力。
四、加速产学研基地建设,建立投入与评价相结合的激励机制。
为进一步发挥产学研一体化基地在提升师资队伍水平,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地区经济发展的作用,学校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探索产学研建设项目。目前已与北京市昌平区科委就中国政法大学科技园达成初步意向,相关工作正在准备中。一是设立专项经费。学校积极争取资源,为产学研建设项目设立专项经费,由学校和财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以保障经费的专款专用和使用效果。实行由学校整体协调和管理、监督、评价机制,对项目的实施和进展进行阶段性检查、评估,督促项目的实施、监督经费的使用,从而确保了产学研基地建设的质量和效果。二是建立评价体系。建立由学校、导师、基地及合作导师对进入基地的学生进行学业评价机制,以保证联合培养研究生的质量。促进产学研基地的快速、优势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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